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教职工春游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知荆州、爱荆州、兴荆州、游荆州”的热情,走近大自然,感受美好生活,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入工作,经校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职工春游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踏寻红色足迹,品味荆楚文化”
二、活动对象
全体会员(在职在岗人员,包括直属古城、三板桥附院)。
三、活动组织
1.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体活动。活动地点在荆州市域范围内,以参观荆州历史文化、红色教育基地和美丽乡村为主,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旅游区。
2.活动必须当日往返。
四、活动时间
教职工春游活动安排在3-5月份的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五、交通要求
各工会小组联系正规的租(包)车服务单位,签订用车服务协议,不得安排私家车。
六、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领队(党政负责人)和安全员(工会小组长),填写活动审批表。
2.制定预案,保障安全。活动前制定《教职工春游活动安全预案》,谨防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教职工应根据自己身体健康状况参加活动,谨防安全意外等发生。
3.严守纪律,文明出行。签订《文明安全承诺书》,在审批表意见栏中承诺文明安全出行,活动中严禁饮酒和带彩娱乐。活动前3天将活动方案、审批表、安全预案等报校工会审批备案,《文明安全承诺书》工会小组留存备查。
4.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工会小组将活动报道和集体合影报校工会(何琴老师 18062366033,QQ:372504113)。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群中转发。
七、活动费用
1.按照《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活动费用60元/人,即20元/人(交通)+ 40元/人(餐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
2.据实报销。提供活动审批表和人员名单,以及机打税务票报账,发票上注明时间、学校全称、税号,附进餐单明细(不得含烟酒),超额部分自理。
3.活动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6月20日前到工会报销活动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教职工集体活动审批表》
校工会
2024年3月21日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集体活动审批
工会小组: 时间: 年 月 日
领 队 (党政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安全员 (工会小组长) |
|
联系电话 |
|
会员总人数: |
参加活动人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交通方式: |
工会小组意见 |
工会小组长签名: 2023年 月 日 |
工会小组所属 党组织意见 |
党总(支)部书记签章: 2023年 月 日 |
学校工会意见 |
学校工会负责人签章: 2023年 月 日 |
实际参加活动教职工名单(签名) |
姓名 |
签名 |
姓名 |
签名 |
姓名 |
签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