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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7 作者: 编辑: 浏览量:

校系各团学组织,各班团支部:

吸烟不安全、不健康、不文明。为了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共建无烟校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28日起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

校园内任何场所。

二、适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禁烟规定

1.学生骨干从自身做起,严禁在学校任何场所吸烟,做禁烟表率。

2.学生严禁吸烟,自觉远离烟草,争做文明学生。

3.如果看到他人吸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对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诫。

四、有关措施

1.加强监管。成立学校和系部学生禁烟工作小组,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管。

2.设置标识。在校内显眼处张贴禁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

3.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禁烟的目的与意义,向全校学生发出禁烟倡议。

4.实施奖惩。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在禁烟工作中有优异表现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的表彰,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视为违纪处理。

5.监督电话:

中医系:8023540(杨老师) 中药系:8023597(孙老师)

医疗系:8023531(林老师) 护理系:8023617(管老师)

中专部:8435152(张老师) 保卫处:8417110(蒋老师)

学工处(团委):8023553(何老师、胡老师、杜老师)

特此通知。

学工处(团委) 保卫处

中医系 中药系 医疗系 护理系 中专部

2020年10月26日

创建无烟校园 我们共同行动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团委学生会禁烟倡议书

全校青年、全体同学们:

烟草有毒,吸烟有害,烟雾中含有3000多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其中尼古丁、焦油、亚硝胺、一氧化碳等更具有致癌性。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拥有健康的体魄,风华正茂的天之骄子不应成为“被温水慢煮的青蛙”。学校是一个健康场所,是我们健康成长的摇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明确指出:“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为此,我们向全校青年和学生发出禁烟倡议:

1.学生骨干应从自身做起,严禁在学校任何场所吸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禁烟表率。

2.学生严禁吸烟,自觉远离烟草,争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与宣传吸烟的危害,如果看到他人吸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对其进行友好的提醒和劝诫。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使教室、寝室、实验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再“乌烟瘴气”,让烟蒂、烟盒在校园销声匿迹,努力营造一个清新美好的校园环境,维护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让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无烟校园,争做文明的“医专人”!

校团委 学生会

2020年10月2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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