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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方案

    发布日期:2023-10-18    浏览次数:


    近年来,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研制并发布了系列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为组织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化教学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自查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各责任部门落实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岗位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及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教材建设管理、学生实习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有关情况。

    二、自查重点

    各责任部门等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组织自查,重点包括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的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等方面。

    (一)专业设置管理。是否有翔实的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完成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是否建立专业设置指导监督、动态调整机制等。

    责任部门:各学院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与现行国家教学标准执行。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调研分析、起草审定、发布更新程序要求,培养目标是否以2022年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为基本遵循,课程设置是否落实现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学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公共基础课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标准或方案开设,实践教学满足教学要求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院

    (三)教材建设管理。是否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教材建设工作要求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学校层面是否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对参编教材人员审核把关,开展年度教材使用情况检查。是否落实教材“凡选必审”,2020年以来新编教材“凡编必审”要求,教材选用结果是否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院

    (四)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在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实习方案是否符合相关顶岗实习标准,是否有管理平台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是否签订实习协议并履行相关条款,是否做好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管控,对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处理是否规范,是否有问题反映渠道及台账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院

    (五)质量保障。学校教学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是否定期公布教育质量年报,是否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等纳入毕业标准,杜绝“清考”,是否有听课巡查制度,校内教研机构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情况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院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认真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清单(附件1)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各项教学文件落实情况,并完成本院自查报告。教务处组织抽查,并汇总形成学校自查报告(格式与要求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原则上10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请一并报送典型经验材料。10月底前将学校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上报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在自查工作中既要肯定成效、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责任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议。视情况将各责任部门落实与整改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进行通报。

    相关电子稿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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