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3 16:42:14  浏览次数: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科研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第二条  仪器设备购进要严格验收,考核是否达到应有指标,签署正式验收文件,归入档案,逐项鉴定技术指标和性能,向分管领导上报验收报告。

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使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和维修有专人负责,重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则并严格遵守。

第四条  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并按说明书要求对仪器要经常保养和维修,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

第五条  对贵重和精密的仪器要严加保管,且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意安全使用,注意清洁卫生,保持美观,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随意使用造成损坏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六条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恢复。凡是自己不能维修的,报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理。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实验教学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维修好的仪器要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表”,并作资料保存。

第七条  仪器设备根据教学需要由中心统一调动。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验教学,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仪器设备。

第八条  学期末要做好仪器设备清查和归位工作。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好坏,写出考核意见,作为每学期实验老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九条  报废。年久失修设备需要报废,由各实验室仪器负责人提出申请,中心组织会同审计、纪检、专家一起审核后上报学校资产科审批。

第十条 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器材,注意防毒、防火、防潮、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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