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时间:2017-02-17 17:15:17  浏览次数:

总则

1. 为加强学校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教学多媒体设备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依据学校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2.健全学校教学设备管理制度,为做好教学设备管理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3.本考核遵循“有奖有罚,量化与非量化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对象

使用和管理教学多媒体设备的班级及个人。

、考核组织

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学工处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

、考核形式

日常记录考评和月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奖罚

考核奖分不设上限,扣罚分以扣完权重分为止,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经费按80//台计算,根据部门和个人考核实得分按分值比例予以发放(不包含教师),并与班级量化考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先推优评奖评助挂钩。

、考核细则

教学多媒体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评分表.doc

 

实验实训中心   

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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