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校园卡图书借阅管理制度的处理
1.借用他人校园卡者,该证停用一个月。
2.校园卡丢失不挂失造成图书丢失的,概由持证者本人负责赔偿,并按书刊遗失处理。
二、借阅逾期的处理
1.读者可登录超星学习通移动图书馆平台查询还书日期,如果超期未归还,管理系统将对该读者自动停借,归还全部超期图书之后,系统将恢复借阅功能。
2.如遇节假日、寒暑假,所借书籍在节假日、寒暑假之前没有超期的前提下,管理系统会自动顺延还书日期。
三、遗失书刊的处理
读者遗失所借书刊,应以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赔偿费用由图书馆相关部门开具赔偿证明,读者到学校规财处缴纳):
1.年代久远标价极低的书籍,按该书内容、出版年代等实际情况赔偿100~500元。
2.非医学书籍按原价5倍赔偿,医学书籍按原价8倍赔偿。
3.库存独本的贵重图书(以典藏记录为准),按原价的10倍赔偿。
4.成套书、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价格5~8倍赔偿。
四、损坏书刊的处理
读者借阅图书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其他非正常情况,应报告本馆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有关页面加盖印章,方能借出。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均由借书者负责,按下列规定处理(赔偿费用由图书馆相关部门开具赔偿证明,读者到学校规财处缴纳):
1.一般污损按原价30%~50%赔偿。
2.严重污损,导致无法使用,按遗失处理。
3.挖割、撕页者,视图书受损轻重,按原价5~8倍赔偿。
五、偷窃书刊的处理
1.不办理借阅手续带走书刊者,均以偷书处理。
2.偷窃书刊者,索回图书并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六、违反图书馆《入馆须知》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