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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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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外借制度(2023)
日期: 2023-10-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凡本校师生读者均可凭本人教工卡或学生卡借阅图书,教工号或学号即为借阅证号。

二、教工卡或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如有违规使用,将暂停该证借阅书籍功能;若遗失,请及时到泉满食堂东南角“充值点”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三、不可外借图书资料类型:期刊、特藏书不可外借,工具书、贵重书不对学生读者外借。

四、本馆采取“统借统还”借阅模式,借书和还书手续均在图书馆一楼流通部外借处办理。

五、借阅册数和期限:

  1.教职工读者每人限借10册,借阅期限为90天,可在未超期前续借一次且只能续借一次,续期为60天。

  2.学生读者每人限借5册,借阅期限为30天,可在未超期前续借一次且只能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

六、续借:读者在图书馆一楼流通部外借处办理续借手续,也可登录超星学习通移动图书馆平台自行续借。

七、全校师生读者均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果超期未归还,图星管理系统将针对该读者自动停借,归还全部超期图书之后,系统将恢复借阅功能。

八、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报刊,不得在书刊上涂画、批注、圈点,不得污损和撕毁书刊,不得遗失或撕除图书条形码和书标。

九、如所借图书应还日期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图书管理系统会将还书日期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如应还日期处于节假日前,请读者按期还书,以免造成停借困扰。

十、师生读者因离职、退学、休学、实习或毕业离校时,须还清所借图书。


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图书馆   邮编:434020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南区) 楚源路101号(东区) 人民路4号(城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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