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
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和办理事项说明
事 项 |
办理要求 |
重要说明 |
●门诊待遇 |
⒈普通门诊统筹。在签约的医疗机构(我校南校区医务室)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报销比例为55%,校医务室每天报销限额为10元,一年每人最高报销限额为350元。
2. 门诊普通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为50%。
3.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门诊报销比例为70%。 |
▲社保编号可在校医务室查询。
▲门诊报销找校医务室,普通门诊为校医务室(急诊除外),如校医务室无法治疗需转诊的,需校医务室开转诊证明。转诊证明作为报销依椐之一。
▲请先到医务室就诊或在医务室开证明后到校外就医,紧急情况下可请同学代开,否则不予报销。 |
●住院待遇 |
1.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荆州市外医院1800元。
2.封顶线:12万元/年。
3.报销比例:居民住院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请先到医务室开转诊证明后到校外就医,紧急情况下可请同学到医务室代转诊证明。出院时本人持转诊证明到相关医院结算中心报销。出院后未报销的,将不予报销。
▲定点医院住院的分级。三级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一医、市中医院;二级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五医、市胸科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等及荆州市各县市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基层卫生机构。 |
●异地就医 |
1.先审批后就医(寒暑假除外):学生需填好“审批表(附件1)”报市医保局审批后,方可在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
2.报销比例:个人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
▲请到学校行政楼106室填写《荆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调查审批表》,签字审核后到市保局审批签字。紧急情况下可先住院,住院期间请同学代办。 |
●异地就医提供资料 |
1.填写好《荆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审核认定表》;
2.学校证明;
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荆州市大学生医保异地就医调查审批表》;
5.如是意外伤害,需填写《荆州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门诊和住院就医认定表》;
6.发票原件(医院盖章);
7.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8.住院费用结算清单;
9.住院病历全套(包括病历首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护理记录、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10.病床照片
11.医保局指定银行卡复印件。 |
▲异地就医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
●业务咨询 |
1.校医务室:甘医生,0716-8023696
2.中医系学生科:胡晨科长,0716-8023597
3.中药系学生科:朱俊科长,0716-8023570
3.医疗系学生科:王枫科长,0716-8023531
4.护理系学生科:杨青科长,0716-8023543
5.学工处(团委):陈磊老师:19971385646 |
相关申报表请到系部学生科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处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