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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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时间:2022-06-29 作者: 点击:

一、 受理范围

综合室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 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学校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对处分处理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3. 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予受理的范围:

1.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部门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

二、 注意事项

1. 检举、控告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

三、 举报方式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中的各栏目并将其发送至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举报邮箱。填写举报内容要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主要证据等要素填写明确,支撑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附件。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716-8023545

接访地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南校区行政楼504办公室)

附件:2024年澳门原料免费纪委信访举报表